关于组织开展申报首批教育世家 学习宣传对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2-02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0

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发扬教育世家热爱教育事业并为之献身的崇高精神,激发教育世家的荣誉感、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形成好老师层出不穷、教育世家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推动党的教育事业蒸蒸日上、代代传承。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3号)要求,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对象(晋教师函〔2021〕42),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将认真组织申报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对象活动。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对象的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 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连续3代有家庭成员(范围界定详见《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见附件)填表说明)从事教师工作,且长期耕耘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接力奉献。

(三)师德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

二、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

(二)各院(部)要积极做好教育世家学习宣传对象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以事迹为基础,注重家风传承,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此次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填写《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事迹材料,经各院(部)审核通过后以院(部)为单位上报教师发展中心,经校工会审核通过后将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

各院(部)于7月10日17:00前提交推荐表及个人事迹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签字版)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启航楼1124室。电子版发至邮kjxyjsfzzx@163.com。

附件: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