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山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管理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承担考试的考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使考试做到规范管理,公平、公正。
二、 命题
1、试题库的建立
山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试题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面向任课教师公开征集、组织专家评审后,形成试题库。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开卷考试(时间为1.5小时),分值均为80分。
2、 考试题(卷)的保管
考试试题(卷)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印制和专人保管。试题印制要做好保密工作。试题(卷)保管要符合安全要求。考试前一天由考点派专人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领取和保管,存取试题(卷)应有2人以上工作人员。
三、 考务
1、考点、考场安排
考点要求提供符合考试要求的考场。考试期间,考点要悬挂“xxxx 年山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条幅和宣传标语。考场要求具有足够数量的座位,保证单人单座。每个考场40-50人,配备监考教师2名。考场外要张贴考场示意图、考场规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桌位上要张贴考生考号、姓名、单位及本人数码照片。
2、考场管理
各考点要建立一支组织健全的考试管理队伍。主考由省教育厅高教处领导担任,副主考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和考点所在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人担任;考务人员由负责培训的工作人员担任;监考人员要求有担任国家级、省级公共考试经验的教师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巡考人员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从各高校人事师资部门中抽调。
3、主考、巡考、考务、监考人员职责: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根据考试规模设主考、副主考、巡考、考务、监考等工作岗位。以上岗位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
主考对考试的全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处理考试期间发生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事件。
巡考对考试过程负有监督责任,检查、监督考点、监考员履行职责以及考风考纪情况。
考务负责考场安排,监考人员的选用和培训,考试试题(卷)、考务用具的领取和回收等。
监考人员职责见《监考人员守则》。
4、试卷的领取、发放、回收和交还
考试前30分钟(开卷考试前15分钟),由监考组长领取试题(卷)袋后,同场监考二人共同至考场。考 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对试卷进行排序整理、装订、密封,经考务人员检查合格后离开。发放和回收试题(卷)要做好签名登记。考试全部结束后,各考点应于24小时之内派专人送回培训中心。
四、 评卷
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人员集中阅卷。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抽调各培训点任课教师或聘请 相同学科专业人员参加阅卷工作。各学科阅卷组要根据试题分值给出小分,再由专人累加成总分。阅卷教师要在所阅的试卷栏内签名。
评卷工作要严肃认真,评分要公平公正。一个考试点的总体成绩要基本呈正态分布。
各科评卷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向师资培训中心提供试题、试卷分析报告。
五、 登分、颁证
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登分工作。成绩由笔试卷面分和平时成绩(考勤)组成(具体见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制定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管理规定》)。成绩合格,审核无误,按《证书审批单》审批,制证、加盖省教育厅公章后,发给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06年12月制订
2008年3月第1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