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十不准”

时间:2016-06-23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0

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在学生中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

三、不准弄虚作假、不备课、无教案授课

四、不准衣冠不整或装束怪异进入课堂

五、不准迟到、早退、拖堂、旷课、随意调课、换课、停课

六、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

七、不准歧视、侮辱、挖苦、体罚学生

八、不准在课堂上抽烟或酒后上课

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十、不准个人私下收、受、借、用学生的钱、物

 

 

 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