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1-30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0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晋教高〔2019〕1号

各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三全育人”体系建设。坚持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三全育人”长效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集体辅导和培训,推动思政理论课改革创新,打造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堂,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全面提升。充分认识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育人中的同等地位,统筹制订学校“课程思政”育人目标、方案和考核标准,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成一批立德树人标杆学校,打造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精品专业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建设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项目。有效链接专业课、通识课与思政理论课,将思想政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元素以多种形式纳入不同课程,全方位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爱国奉献、增长知识见识、关心社会、乐观向上、崇尚劳动、健强体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二、全面优化高校专业布局结构。各高校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区划功能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优势,制定好新一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形成“一校一面”特色发展大格局。深化专业优化调整工作,通过撤点、停招等形式,有计划地淘汰与办学定位不一致、人才培养质量不能保障、生源与就业质量差的专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和学科专业“撤一增一”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人才预测预警机制,持续发布专业增设指南,鼓励引导高校主动增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的学科专业。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全省高校专业布局和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三、大力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设置、完善教学体系、改善专业基础条件,推动传统专业升级换代。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专业建设试点工作,组建若干专业建设联盟,引领专业发展新方向。推动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强化学科对专业的支撑作用。积极开展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强化评估认证结果的应用,推动高校合理定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发布专业质量报告,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专业质量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实施“一流专业建设计划”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到2023年,全省高校建设300个省级一流专业,其中不少于20%的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引领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50个左右特色专业(群),打造专业建设新高地,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和使用。鼓励教师建设和使用慕课、微课等公共教学资源,开展课程教材研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课程教材体系,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建山西省高校共享课程建设联盟,搭建山西省慕课、微课公共平台,开展高等学校共享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建立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加强慕课在我省高校的推广使用。未来5年,立项建设600门,认定400门“山西省高等学校共享精品课程”。

  五、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方式方法变革,构建开放、互动、灵活、多样的课堂,鼓励项目式、案例式等研究性教学。改革课堂教学空间结构,再造课堂教学流程,组织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spoc课堂等,通过大班、中班和小班、长课和短课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实现学生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转变。建立教学督导制度,组织教学督导专员、教师代表等现场听课评课,定期举办课堂教学研讨会、教学沙龙或相关教学法活动,帮助教师不断改进和完善授课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教师教学满意度调查,听取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建议。

  六、强化实践育人。系统设计本科生实践课程体系,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课时比重,特别是工学、农学、医学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基地和平台建设,建立稳定高水平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利用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平台。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给予其合理的发展晋升空间。积极运用实习实践信息化平台,加强大学生毕业实习质量过程监控管理,明确教师实习指导的职责要求,完善实习考核机制。

  七、改革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实行多形式学习成绩的考核,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健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增加课堂问答、平常测试、作业测评等评价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推进基础理论课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的教考分离,推广非标准答案考试。严格试卷评阅规范,建立试卷事后评审分析和抽查制度,保证试卷质量和水平。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监管,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强化质量监控。

  八、加强管理服务与学业指导。按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和要求,系统梳理、修订完善与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等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科学管用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学生互助机制,发挥优秀学生示范作用。探索本科生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学习生活,规划未来发展。健全学业预警和退学制度,完善转专业制度。高度重视并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定期发布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九、推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依法依规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教学秩序。深入实施学分制,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鼓励学生以多种形式获取学分。继续实施辅修专业制度,建立全省高校优秀特色专业库,试点开展跨高校专业辅修,推进院校之间学分互认。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将数据管理和服务学生的意识落实到学生专业选择、课程选修、实践教学、宿舍文化、餐饮管理、校园活动等各个方面,真正实现多样化、个性化管理。

  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改革。统筹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化、项目化、普遍化,将创新创业教育全方位深层次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脱贫攻坚工程、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建设,做好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实施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好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和“互联网+”大赛,营造学生自由探索、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氛围。

  十一、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全方位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成立山西省高校教师发展联盟,搭建省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各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举办各类研修班、培训班,强化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纪律意识,提升高校教师信息化能力、慕课使用和建设能力,提高高校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加强基层教研室建设,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充分发挥其集体备课、教学咨询、教学研讨等作用。完善青年教师助课制度,健全听课和观课制度,组织青年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帮助其提高授课水平。

  十二、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把课堂教学作为教师工作的第一要务,推动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走上本科教学一线,让更多优秀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倡导知名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实施教授全员给本科生授课制度,并切实做到本人授课、课时数量、课程质量三落实。实施教授上课“一票否决制”,对于不参与本科教学的教授取消其参加各类人才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的资格。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加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分配、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按照分类设置的原则,积极探索高校研究员制度。

  十三、促进科研教学互动。坚持以研促教、以教助研、教研相长,加强高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相互促进,推进科研与教学互动融合,建立科教融合的育人机制,及时把学术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加大对教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高校所有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向本科生全面开放。结合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毕业论文(设计),探索本硕统筹培养机制,支持本科生在教师带领下参与科研活动,支持有研究潜力的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十四、构建协同育人新机制。建立与社会用人部门合作更加紧密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校企深度合作。健全教师队伍协同机制,统筹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双向交流,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启动省级“六卓越一拔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快新工科建设,促进医教协同,深化农科教结合,推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深化宣传部门与高校共建新闻学院,推进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作,加强高校与各类科研院所合作,提高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能力。深化国际合作育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出国访学交流,支持学生到国内外高水平高校开展交流学习,提升教师、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能力。

  十五、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以现代信息技术助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形成“互联网+高等教育”新形态。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校园、智慧教室建设,推动大学课堂从内容到方法、到技术的深刻革命,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设省级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平台,鼓励教师参与国家、省在线课程的使用与建设。启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动形成支持学习者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泛在化学习新环境。

  十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教育质量信息监测平台,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实施高校本科教育质量评估定期公示制度。强化高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引导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营造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成立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高校开展专业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课程设计,推动教育部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深入实施,督促解决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十七、突出本科教育地方特色。全省高校要深化综合改革,分类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水平本科教育。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流本科、一流专业,领航山西高等教育振兴之路;硕士以上授权高校要面向山西经济建设主战场,打造专业集群,全面支撑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其他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要突出办学特色,下沉专业建设重心,加快向应用型转变,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建立招生就业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联动机制,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就业、工学交替、紧缺人才培养等,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面向重点产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创业。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毕业就业指导工作,扎实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深入宣传各项创业就业政策,组织大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把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引入校园,引导大学生留省就业创业,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积蓄关键力量。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负责牵头推动、综合协调、考评督导。各高校要组织开展思想大讨论,积极协调和动员各方力量,支持高水平本科建设,积极参与省级重大教改项目实施,争创国家一流专业、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重大项目。

  十九、落实主体责任。各高校要承担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书记校长要亲自抓本科教育,及时协调解决本科教育重点难点问题。校内各部门要协同实施,责任层层压实,把落实本科教育任务情况列入考核内容。院系负责人和基层教学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好本科教育工作。要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方面为基层教学管理人员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开展典型交流,加大宣传力度,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十、增加教学经费投入。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围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各高校要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教学投入,逐步提高教学支出占总支出比例,优化教学支出结构,提高用于教学激励、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实践实训等方面的支出,对国家和省级各类教学项目按要求予以经费保证。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