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时间:2018-06-05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0

晋科院教〔2018〕63号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服从管理,恪尽职守;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履行教师聘约;

4.始终坚持严谨、求实的学风和教风,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吸收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教学和学术水平;

5.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教育规律,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书育人。

二、备课

1.备课是教师运用知识和才能进行综合性、创造性劳动的过程,是取得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全体教师必须重视这一环节,认真备课,无教案不得上课;

2.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教学目的,掌握教材的全部内容及体系结构,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及其相互联系;

3.弄清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正确处理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继课之间的衔接关系;

4.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对于不同的教学内容,应运用不完全相同的、最为适当的教学方法;

5.利用声像资料进行教学时,应和使用教材教学一样,写出完整的教案;

6.指导学生进行见习、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时,教师应写出周密的组织、安排、指导计划。

三、讲课

1.准确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

2.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根据要求,客观介绍并评价本学科各学派的观点,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引导学生吸取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培养学生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3.在课堂上,无论是讲授教学内容,还是介绍学科动态,都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借题发挥、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4.教师要合理组织教学,严格要求学生,使其遵守教学纪律,密切注意学生的缺课情况和听课情况;

5.随时掌握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的阶段进度与讲授方法。坚持教与学两方面的密切配合,取得最佳教学效果;

6.讲课语言应清晰、简练、生动,表达要准确,教师一律使用普通话教学;

7.板书要有计划性,讲究艺术性。中、外文书写要工整、规范,字体适当、不能过分潦草;

8.教师要仪容端庄、整洁大方、教态自然、举止得体。教师都要站立讲课。

四、习题课与课堂讨论

1.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应该列入课程进度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2.配合课堂讲授的内容和要求,制订出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的内容和教学方法;

3.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备课、讲课、组织教学的要求同理论课相同。

五、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担任辅导答疑工作的主讲教师或者助课教师要认真准备,按时辅导答疑;

2.辅导答疑要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启发其思考,促使学生不断进步;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差的学生应重点辅导;

3.教师通过辅导答疑,应及时总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随时改进教学工作;

4.集中辅导答疑每门课程应每16学时至少安排一次;个别辅导答疑由于随机性较强,答疑形式不限,至少每8学时完成一次。

六、作业

1.布置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围绕学生的能力培养目标进行综合设计;作业布置要坚持适量、适度原则,确保完成质量。

2.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要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缺点。对不完成作业,或通过抄袭等方式完成作业的学生,应退回令其重做,屡教不改者要严肃处理。

七、实验

1.实验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

2.教师应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并要求学生按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则进行实验;

3.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时,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4.对学生要严格考勤。凡无故缺课者,按旷课论处,并自费补做,缺课累计超过计划总学时1/3及以上者或必选实验项目缺少者,不能参加该实验课程的考核,必须重修。

5.根据学生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的质量,综合评定学生实验课的成绩。

八、实习

1.认知(见习)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及其他各类教学实习(以下统称实习)是教学计划内的实践课程,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

2.指导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都应主动承担指导任务;

3.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联系、了解情况,落实实习安排,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精心指导,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实施实习计划,又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安全;

5.指导教师要认真阅读学生实习报告,结合实习中的情况与问题,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并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九、课程考核

1.凡开课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均需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2.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注意知识的覆盖面及分布、题量、题型搭配、难度比例,要能全面反映教学的基本要求。

3.印制、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所有环节均需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发生泄题、遗失等事故。

4.课程考试前,开课单位、学生所在学院应进行学生课程考试资格审查,凡正常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并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课程考试。考试结束后,试卷一律密封装订。

5.阅卷采用集体流水阅卷的方式,阅卷时,评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阅赋分,客观公正、给分有据、宽严适度。

十、教学纪律

1.为保证良好稳定的教学秩序,对已排定的课程表,不得随意更改。

2.严格按照课程授课计划的安排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进度、删减教学内容。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持教案上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4.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不开手机,不得抽烟;除年老体弱外,不得坐着讲课;要注意行为举止、仪表仪态。

5.教师要给学生布置适当的作业,并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报告。

十一、奖励与处分

1.凡在教学改革中做出优秀成绩的教师,可以优先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学校将张榜公布获奖教师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评审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2.教师违反本规范任何条款,造成教学事故者,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