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沙龙”活动 管理办法

时间:2021-04-06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0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师交流教学经验、探究教学理念、分享教学成果,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构建开放性、研究性的交流平台,营造研究教学、投身教学的氛围,形成教学研讨、教学思想碰撞、教学反思常态化,助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与思政教育能力,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 “教学沙龙”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举办“教学沙龙”活动,促使教师们在一起交流信息、探讨问题、拓展思路、沟通感情、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交流中学习、在研讨中反思、在领悟中创新的原则,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群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我校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奋发进取,追求卓越。

二、形式与内容

(一)教学沙龙活动可采用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讨论、热点透析、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

(二)通过围绕高教发展形势和教学工作需要来确定沙龙主题,主要内容有:教育热点焦点问题探讨,教育思想交流、观点碰撞;教学研究,研讨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及手段改革、促进学生能力提升等问题。

1.理论研讨。主要包括高教发展新形势、新理念,探讨 热点、焦点问题。

2.经验交流。主要包括教师在实际教学工作中的各种心 得体会,以及在其他高校、参与各种工作会议中的感受。

3.热点透析。主要针对教学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认识。如:经典案例的解析,进行讲解,提出自己的见解,与参与者共同探讨。

4.专题讲座。主要针对教学工作的新文件、新理论、新观念,邀请校内外专家举行专题讲座,帮助教师提高认识、拓宽思路。

三、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沙龙活动的指导,推进沙龙活动的开展,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学院主管领导为组员的“教学沙龙”活动组委会,负责教学沙龙的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

(二)教师发展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沙龙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资料收集。

(三)教学沙龙活动由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各院(部)轮流承办,每期沙龙设主持人一名。

四、具体运作

(一)运作规划。教学沙龙通过主持人制度进行运作,主持人由教师自愿申请,由主办、承办单位推荐产生。每一期沙龙确定一个主题进行讨论,沙龙主持人根据相应的主题以报告的形式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或心得。然后,在一个轻松的氛围中与参与者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其他发言者可结合主题进行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

(二)运作流程。每学期开学初,各院(部)上报教学沙龙的主题和时间,教师发展中心根据主题及时间进行活动安排。沙龙活动以各院(部)为主体,由各院(部)轮流承办,各院(部)每学期承办教学沙龙的次数不少于1次。

(三)活动后期工作。沙龙主持人在沙龙结束后一周,将与沙龙相关的记录、总结材料、沙龙观点集萃等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鼓励和支持教师自行组织教学团队直接向中心申报教学沙龙活动主题。教师可针对某个教学专题组织全校有兴趣的老师参加,或者针对某个专业、某门课程教学组织相应学科老师开展研讨,既可与同事分享自己的教学工作经验、教学研究成果、读书心得或介绍最新国际教育动态,也可提出自己教学工作疑点、困难,供与会者讨论。

五、参加对象

(一)在岗专兼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校内外特邀嘉宾。

(二)沙龙参加人数由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确定,一般不少于25人。

六、工作保障

(一)各院(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参加“教学沙龙”活动作为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和提升教师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荐主持人。

(二)各院(部)承办沙龙活动要做好活动筹划、资料整理、宣传报道、活动总结等工作,确保沙龙活动的实效性。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