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观摩 活动管理办法

时间:2018-05-08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0

课堂教学观摩是教师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推广具有先进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为确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目标

教学观摩活动旨在充分发挥部分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全校教师对他们的课堂教学进行观摩、学习,达到相互学习、借鉴、促进、提高的目的,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重视教学、人人研究教学、人人争创优秀”的良好氛围。

二、观摩课主讲教师遴选条件

(一)观摩课主讲教师原则上为我校教师,按照人人参与、合理安排的原则确定具体人选。

(二)主讲教师必须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价高。

(三)以下教师应优先安排观摩课:课堂教学模式有创新、教学改革有特色,各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在专项领域内教学经验丰富及有特长的教师;近年来获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项的教师;省级一流课程立项主持人、主讲教师。

三、观摩形式与内容

教学观摩一般采用现场观摩的形式进行,有条件的教研组也可采用专场观摩的形式组织进行。所谓现场教学观摩,是指按照教学计划正式授课时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活动。所谓专场教学观摩,是指为观摩教学而专门组织的非正式授课情况下的集体听课、评课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要求

(一)为加强对教学观摩活动的指导,推进观摩活动的开展,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学院主管领导为组员的“教学观摩”活动组委会,负责教学观摩活动的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

(二)教师发展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教学观摩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材料收集。

(三)教学观摩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织进行,教学观摩的具体方案,包括主讲教师、时间、地点、教学内容等由教师发展中心拟定。

(四)提倡教师跨学科、跨专业观摩教学,以达到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目的。

(五)总体要求为每次开展活动时,应做好活动纪录,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即领导有到位、活动有安排、事前有布置、资料有积累、研讨有实效。

(六)教研组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教学观摩活动,并认真做好观摩活动记录。

(七)主讲教师授课完毕,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教师进行说课评课活动,听课人员要以客观的态度,从教学理论和教学改革的角度认真评议,内容应围绕原定目标进行,肯定优点,找出不足。中青年教师要结合自己的授课情况谈体会、找差距、订措施。并将有关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处存档。

五、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